Monday, August 6, 2012

秘密武器

女人都擁有所謂的“秘密武器”;而她的個人秘密,有時也可以成為一件武器。

秘密本來就是一種不能說的事情。它的價值由來於“不能說”的特質,有一點像處女膜那樣。一旦說出來,它就失去了某種效用,不能再被稱之為秘密。

對他人透露自己的秘密,就猶如無端獻寶那樣,不給聽話的對方太多餘地,強迫人必須收下,然後,你要對這個秘密怎樣,就自己看著辦吧!

願意主動跟人說出自己秘密的人,應該要有如上覺悟。可是,大多數女人對秘密的註解卻有異。

女人往往會用自己的秘密、去換取其他女人的信任以及友情。

所謂的手帕交――又名“閨密”,其親密交情也大多都是彼此用自己的秘密去與對方的秘密交換出來的。

用秘密澆灌的友情,有時懷有很大的保密期待。不管是針對一方還是雙方。

既要聆聽、共享、交換,時而給予意見,還不可洩露出去。這才稱得上是最佳的“密友”。

寫作的女人很難有閨密,因為,自己有些秘密,不能就那樣只說給一個兩個特定的人聽——也不能在沒有轉換成自己滿意的文字之前、就洩露給別人經由他人之口說出去。那個秘密,不管是自己的,還是從哪裡聽來的,都要經過一種心的過濾才可以交出來。這種“體己話”,到了最後是經過一種蛻變程序之後再公開的。因此,習慣了不跟人太多說自己的私事,交朋友往往無法往深了去,也是一種寫作職業病後遺症。

寫作的女人不交閨密,也是因為知道、不會有那麼多的女人願意把自己的隱私洩露給一個哪天有可能把這些私人故事發表成文字的人。

雖然,在這個網路發達的年代,很多寫作的材料都可以經過資料查找獲得,沒有太大的必要從身邊的人們身上去挖掘,可是,交友與待人的習慣還是沒多大改變,淡淡的來,淡淡的去。偶遇有緣人,合得來而且話談得深刻,就已經很知足了。

我還是喜歡把我的秘密與別人告訴我的秘密都埋在我的“秘密花園”裡。哪天,再從花園裡摘個一兩朵還是一大束,拿出來送人或者插在瓶裡。不需要成為我的閨密,你也能聞得到一點花香、看到一點色彩。

秘密武器,只能在非常時候使用。若經常一邊使用、一邊又要聽話的人為你保密,那就不叫什麼“秘密武器”了。那叫做任性,叫做強人所難。我最煩的是這種女人。

有一次,聽一位在美國長大的女子形容她自己是個“不做小女孩子家勾當”的人--”I don't do girly thing.”,以抗議一位才剛跟她認識不久就把自己與男友的感情問題全部傾倒到她身上的女人。這讓我想起以前的我,曾經喜歡一邊聽這種八卦,一邊樂於為對方出餿主意、而一邊卻又看輕這樣的女子。其實,我沒有理由去討厭用秘密交換友情的女子。就像我覺得秘密本身可以是個人身上的一件武器那樣,你要怎麼用他,那牽涉到的是你個人的人生觀與處世態度。總不能只是因為跟自己不一樣,就說都是別人有問題吧?或許,很多人的問題與煩惱,都是這麼跟人互相比著比著比較出來的。

像我自己,最近也很沮喪地發現,不跟人說自己心事的習慣,到頭來被枕邊人告知:他覺得,他的朋友們都認為我是個很難接近的人。他說:你這個人在人前甜美有加,但是不知道為什麼,人家最後都不會想要跟你聯絡--他覺得我的外交作法有問題。

這也是一個我還沒有告訴過他的秘密--只要是他先認識乃至非常熟稔的朋友,我都不想跟他們走得太近。除非,那個人非常非常值得深交,那麼我會想盡一切辦法花時間跟那個人建立友情,會讓彼此之間的感情比你們之間的還要好。

也難說,他的朋友跟我的想法差不多,都是不喜歡跟自己朋友的配偶走得太近的人。你的好朋友,不一定就要成為我的好朋友。我與枕邊人之間的秘密或者問題,也不一定是我樂於讓一位我們兩人都認識甚至熟識的人知道或者“分享”的。

雖然,我是一個會用特殊方式處理秘密的人,但我若要真的為別人或為我自己守密,那是打死不說的。這是我另外一個不怎麼讓人家知道的強項。

Sunday, July 15, 2012

道德潔癖

洗碗之際思考著“道德潔癖”(Moral Cleanliness)這四個字。我知道我自己絕對是個有道德潔癖的人。因此,我無法忍受從我生活周圍的人們身上看見太多的道德缺陷,即使我真的明白,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是完美的。因此,我開始覺得“道德潔癖”也可以是一種缺陷。道德潔癖本身的價值是出於一種比較的。如果我們都已經相信這個世上本無完人,那麼,我們又何必刻意地在“人無完人”的事實基礎上去比較誰在這其中比誰有道德呢?

Sunday, June 17, 2012

錢真管用

錢真管用——
可以收買人心。
可以讓生活多姿多彩。
可以讓愛情或婚姻多些保障。
可以讓人有所發揮與伸展,做更多事情。
可以解決很多特定的問題。

凡動用金錢可以解決得了的問題,不論事態輕重,其實都不是這世上最糟糕的問題——在解決這問題上頭所遇到的麻煩和困難,只是金錢數量的多寡在左右而已。

再大的數目一旦湊齊,事情也就應該塵埃落定。金錢的本質是用來交易的,所以,靠交易來達成解決目的的問題,基本上都是有解的。

金錢,買得動人心、卻補償不了破碎的心。
金錢,能讓日子過得精彩,可若你想追求精彩人生卻難天天包辦。
金錢,固然能保障愛情或婚姻的發展,卻不保證質量是否一貫。
金錢,能讓一個人用來做很多事情,卻不能用來買回你這一輩子所花出去的時間。
金錢,仍無法解決很多特定的問題。

當碰到無解的問題時,有些人往往感嘆、巴不得這樣的事情可以用金錢來解決——
花多少錢都可以,希望討得不愛你的人多看你一眼、把你這個人放在心上。
花多少錢都可以,希望能夠挽回對你失去感覺的人的心。
“妳出一個數目,然後把那個男人讓(還)給我吧!”
“我給妳一筆錢,然後妳就此忘了我對妳作出的種種傷害,好嗎?”
“要多少都可以商量,只求妳簽字離婚...”

郭德剛的相聲裡還有這麼一段,說他有個明星友人在辦離婚,她的律師算了算費用,報價十萬人民幣,事後她嘀咕了一句(以下並非原文,而是我所記得的大致內容):離個婚居然要這麼貴,早知道交給黑道處理,聽說兩萬塊也就搞定了。

我其實很佩服那些願意動用金錢(與願意接受金錢)來解決感情問題的人,因為,在這個情況下,我們事實上拿不出別的具體的東西來回應這個問題。所以,採取這樣的方式,其實會比因看重金錢恐受損失而不願透過此道解決事情來得有誠意。因為一方或者雙方有心就問題本身做個了結。雖然,有時這麼做並不盡人意,最起碼,這是對自己感情負責的方式之一。

都說情義無價。但是,當情義消失的時候,金錢卻是最實用與管用的。
這麼說來,情義又算什麼呢?報廢過期之後跟西北風幾乎沒有兩樣!

“重情重義”是好事,“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也不無道理。

就因為情義無法衡量,所以,當它被收回或停止付出的時候,金錢可以成為一種替代的換算單位。

有人在感情問題上執著於金錢數量的賠償,在外人來看往往會被直覺地認定是利益使然,可我卻覺得,這背後多多少少最計較的、還是先前付出的情義。雖然明明知道,這根本就是一筆算不清楚的胡塗帳。

有的時候,本意上並不想用金錢解決的事情,最後卻以高價收買的格局收場——一方一直不肯,原因在於希望在情義方面仍可挽回,而另一方則因不明就理,只能一直加碼。結果,要情義的一方發現堅持下去並不會改善事態——終於在認清對方的堅持之後放棄,反倒成了別人眼中的得利。

這麼說來,金錢不太多的人,相對也就應該沒有什麼拈花惹草(或招蜂引蝶)、始亂終棄的本錢。或者應該說,根本沒有那個容你亂來的權利,因為你事後負擔不起善後的責任。

也就是說,我們其實並不知道也無從預料,每個人的外遇潛質究竟是來自個人經濟能力的加持,還是本性就是不負責任所致。

面對金錢,人都有一個被打動的價碼。

面對感情,人也都有一個被打動或者心死的瞬息。這個瞬息是流動的,也是隨時隨地不可得的。

Saturday, June 16, 2012

不要臉也是一種本事

狐狸精與一般女人最不同的一點,就是她比一般女人不要臉。

狐媚起來旁若無人,鵲占鳩巢不遑多讓,東窗事發之後面不改色,即使被人指責笑罵也依然能夠人前談笑風生——這就是本事。

說起來,上述品格如果全數施展於商場或職場上,肯定很帥,也肯定所向披靡。

可惜的是,有此特質的女人,有時偏偏會把這一身優勢全數用在一個有主的男人身上,讓另一個女人情何以堪。

你說這種人不聰明,她卻有本事搶得了別人家的男人;你若稱做這種事情的人聰明,可這樣的人怎就沒那個本事與智惠去找個讓自己清清白白的男子?

這麼說來,不要臉能讓一個人事業成功,也能讓一個人成過街老鼠。

或許,聰明一點的不要臉的女人多選擇追求前者,而不聰明的因執著而淪為後者?

也可能還有一種比較貪心或者野心較大的人,希望事業男人兩者兼得。

我們之所以罵人家不要臉,或許只是因為自己比對方臉皮薄、好面子罷了。

不要臉絕對是一種不可小覷的本事。如果你是個死要面子的人,那麼,最好別摃上不要臉的人,因為吃虧的往往是你自己。

這就是為什麼小三總是得逞。原配總是對這種人一點兒沒輒。

你要面子,所以委屈求全;你不好意思,所以人家就對你不客氣;你裝聾作啞地認為這樣做是以退為進,對方就順水推舟得寸進尺起來。

這麼說來,或許也並非對方的本性生就不要臉,而是,整個情勢總是不可逆轉地淪為願打願挨的格局。“願挨的”敵不過宿命,最後只好大罵那個“願打的人”不要臉。

活了大半輩子都在守規距,從沒受過那種隨時能讓自己渾不要臉的特訓,這會兒就是想速成補習一下都難。再說,就算你成功地把自己變得渾不要臉又能怎樣?難道,你也去當個狐狸精好跟那個女人比拼這輩子誰勾引的男人多、破壞的家庭比誰多嗎?

不要臉用在表演上,你就不會怯場。

不要臉用在面對群眾上,你就有本事煽動人群。

不要臉用在倒追男人身上,你就有可能得到對方的注意力。

不要臉用在死纏不放一個已婚男子身上,則有能力為一個平靜的家庭掀起風暴。

不要臉是一種本事,狐狸精再怎麼可惡,這一點道行是一般女子應該向她看齊和學習的。

學會不要臉而且用對了地方絕可以自保,最起碼,可以施展在事業方面,把不要臉的本事發揮得有品味一些。

人家狐媚;你則懂得表現親和會更迷人。

人家不明是非地鵲占鳩巢;你則懂得該在合法的情況下厚顏地據理力爭。

人家做錯了事情死不認錯、自以為有她的一套道理;你則懂得勇於承認自己的不完美。

人家不知恥;你知恥——“知恥近乎勇”。你會比她高出一個層次。

這一點,則絕對可以跟那些真正不要臉的女人區別開來。

不用成為狐狸精,但,不可沒有一點不要臉的品質,否則,太難生存了。

Friday, June 15, 2012

婊子開罵

開口謾罵某個女人為“婊子”,對一個女人來說絕對不是件美麗優雅的行徑,透過書寫的方式做這一動作其實也跟罵街沒什麼兩樣。

有時候,一個女人會罵其他女人是個婊子,其箇中原因肯定與一個男人大有關係,那個男人,大抵是她所心愛與在意的,也許,還是個在她的生活中已然存在許久的人。然而,當她決定讓自己看起來像個潑婦一樣地指責她的對手有多麼不要臉的同時,其原因與動機則絕對不再是為了那個男人。而是,她在為她自己的驕傲和尊嚴發飆。

在這一點上,她必須繼續失去她的驕傲和尊嚴,以全數扳回她從頭失去到尾的所有驕傲和尊嚴。這場賭局是很大的,幾乎是完全不顧驕傲尊嚴地抱著全盤輸的覺悟去開戰。

女人豁出去的時候往往是不講道理的。藉口是一回事,斬釘截鐵說得跟真的一樣;真正的內情與官方說法完全對不上的情況也是常有的。

男人不要太得意,如果在你的生命中見到有兩個女人好像是在為你罵街或打架,這最深處的原因絕對不是為了愛你這個狗東西。你只不過是一個禍端所生出的藉口罷了,這一戰到了最後,則完全屬於一個女人跟另一個女人之間的恩怨,而且無論誰贏誰輸,這兩個女人都不會因此多愛你一些。

婊子有兩種,一種是天生就有婊子資質的人,這種女人走到哪裡總能渾然天成地散放出某種災難來;而另外一種婊子,則是後天遭到那先天婊子所招惹污染的女人,是一種被逼上梁山之後所生出的草莽性格。

Sunday, June 10, 2012

狐狸精不用Facebook

透過Facebook發洩心情有一個很大的缺點,那就是,即使你寫的是一篇根本無關自己的文章,讀到的人不免要對號入座,認為你最近(肯定)遇到了什麼問題。

若想在這個地方罵人,恐怕最罵不到的那一位仍然是你的頭號敵人——你得先跟此人成為朋友,然後再攻擊謾罵,最後,還得快對方一步跟他斷交才能解氣——否則就是你被他先行絕交。現在有誰這麼神經費勁罵人的,舉手?

同理,你要罵的那位狐狸精,往往事前並不會成為你的朋友,更不用說跟你連什麼Facebook。

而且,這個女人很可能連Facebook是個啥玩意兒都沒聽說過;或者,知道有這玩意兒也不懂得怎麼用,連個帳戶都沒有。

人家玩QQMSN,傳簡訊,打手機,再加上伊媚兒,整個陳倉暗度的過程就已齊備。還在Facebook上開個窩沒事張揚豈不找打?

你在這裡罵了半天,結果那個最該挨訓的人肯定看不到。罵人,就是你要罵的內容得直指你的謾罵對象(最好還能讓對方聽清楚弄明白你的意思)才算功德圓滿。

到頭來,與你連Facebook的那些很熟的或很不熟的朋友們看了你的張貼,肯定會認為你的感情觸了礁,要不然,便覺得你這是意有所指。即使並不針對你,正想在別人身上動點什麼歪念頭也都被你歪打正著地亂咬了一口。

結果,有意無意地,把不該罵的人全都罵了一頓。

最該罵的那一位仍然在逃、任憑你再怎麼唇槍舌劍也傷不到她。

為此,你無端得罪了一幫認識的或不怎麼認識的朋友,還絕可能被人當成是個怨婦、棄婦兼潑婦。

請記住:狐狸精是不用Facebook的。或者應該說,她的Facebook不是一般人找得著的。

不讓自己的Facebook淪為潑婦留言板,已是現代女性的一大功課了。

話又說回來,這個地方,倒很適合拿別人的祕密、當做自己的祕密來發佈。怎樣,要不要跟我交換祕密?:-)

Sunday, May 20, 2012

懶人之戀

突然有一個歪想,認為會奉行 Nat King Cole 所唱的這首 "When I fall in love, it will be forever" 歌詞的人,應該是個大懶人。

“當我墜入愛河,則將會是一場永遠的愛”——

抱有這樣信念的人,在一般旁人看來應該是對感情是很專一的。

但是,現實就是有這種很諷刺的可能性存在,對於這樣的感情專一,很可能只是因為個人的本性懶惰所導致。

懶人不喜歡麻煩,不喜歡面對變化,不喜歡跟他人爭搶掠奪。

懶人喜歡方便,喜歡簡單,喜歡隨遇而安。

一場永遠的愛,應該是懶人最嚮往、也是最終極的最佳愛情。

不用再尋尋覓覓,一個就好了,也是一個就夠了。目標定好之後,一路愛到底。唯一不偷懶的,只有對這一份愛情的貫徹始終。

如果對某一個人的感情“從一而終“並非道德牽繫所致,那麼就很可能就是懶惰當道的結果。

懶得跟他人的幸福作比較,懶得傷神後悔,懶得動用“羨慕嫉妒恨”諸如此類感官。

懶得再戀愛,懶得再付出,懶得再受傷害,更懶得一再地收拾殘局。

也恐弄不好招惹是非,被人誤會是狐狸精蜘蛛精——更懶得去多費唇舌解釋澄清....。

懶得浪費時間、浪擲青春與生命。所以,愛得差不多了,見“好”就收。這個“好”,於是成了感情生命中的"forever"。

不是不會戀愛、不懂戀愛,或者條件不好沒人要,而是懶得在戀愛上頭過份地投資青春。所以是個monogamist。是“一夫一妻制”的信徒。在戀愛的時候如此,結婚以後也一樣。

“永遠的愛”當然是一種理想,即使不合現實,去實現它也要抱有很大的勇氣與覺悟。因此,若沒有一點懶人的惰性,恐怕很難做到。

即使感覺不新鮮了,也很知足;即使對方不再英俊或美麗了,也很習慣。

不愛則已,一愛就是永遠。

對那種在感情上喜歡瞎亂折騰的人來說,往往會認為這種“永遠”是一潭死水。太過崇高也太沉重。

或許,懶人要挑個比自己更懶的人來愛,才會幸福。因為,你的“永遠”與對方達成共識,才能得到共鳴。

長期被某個人“永遠”愛著的人,最好要有點危機意識。或許,懶人哪天突然想要變得勤勞了,頭一個想要做的事、很可能就是去重新改寫自己愛情字典裡的“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