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世界上,有很多東西不好隨便亂欠。公道就是其中一種。
欠人錢,還錢就好,再過不去的欠債,算一算也總有個數兒,連本帶利加倍奉還總能解決。欠人公道則不同,一旦欠上了,欠人的那個心裡到底有數沒數?還有,你欠別人的公道到底還是不還?
這半生當中,碰到太多欠自己公道的事情,在求學時,在職場上,甚至在自家親人之間。讓我無法對任何人隨便敞開心扉,就因為,生怕跟人太親密、就會發生這種人情公道不平衡的事情。
有欠公道的情況,往往都附帶著一個很氣人的模式,那就是那位欠人公道的人自尊心通常很重,既不願承認自己行事失格,也不喜歡跟人道歉(這兩件事情是相對的),於是,就讓這公道欠著,以為或許裝作沒事就會跟聽到他人放屁一樣煙消雲散,終究不會再有人計較。
公道積欠久了,就成為公案。好像再也說不清楚了。那些欠人公道的人,等的就是讓他們犯下的案子過了法定追訴時限,變成他人口中的公案。
被欠公道的人,也往往因為追訴的年代過於久遠,而最後淪為別人口中的“不夠大器”、“沒風度”、“老翻陳年舊帳”之流。好比當人家的債主,借人錢容易但想討回(而且討全)就難;當別人欠你公道時,也常讓你有討不回的無奈感。
欠公道,往往也與冤屈了他人、或對他人做出過份之事卻不表慚愧懺悔大有關聯。冤枉了他人而不為其平反,就是欠人公道;明明有愧於他人卻在面對該人時閉緊了嘴,這也是欠人公道,這種虧欠有時難以用金額計數,然而有的時候,這種公道問題卻只需一句“對不起”就可以讓案子立刻結了,以後即算對方再怎麼不平,你也為這件事情做了避免成為公案的貢獻。
發現會欠人公道的人總有一種類似於躲債的心理——反正鬧翻了,以後疏遠甚至永不見面就好了。不差這一句對不起或謝謝;也沒必要為了還人清白而去承認自己有錯。前者多利索!多省事!
我並不是那麼大方的人。相信這世間有些不平的待遇任誰遇上了也都無法釋懷。
如果你能回想一下你的這一生、發現自己從未欠過他人公道的話。那麼這樣的你盡可以嘲諷我這個人不夠大方。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