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ne 17, 2012

錢真管用

錢真管用——
可以收買人心。
可以讓生活多姿多彩。
可以讓愛情或婚姻多些保障。
可以讓人有所發揮與伸展,做更多事情。
可以解決很多特定的問題。

凡動用金錢可以解決得了的問題,不論事態輕重,其實都不是這世上最糟糕的問題——在解決這問題上頭所遇到的麻煩和困難,只是金錢數量的多寡在左右而已。

再大的數目一旦湊齊,事情也就應該塵埃落定。金錢的本質是用來交易的,所以,靠交易來達成解決目的的問題,基本上都是有解的。

金錢,買得動人心、卻補償不了破碎的心。
金錢,能讓日子過得精彩,可若你想追求精彩人生卻難天天包辦。
金錢,固然能保障愛情或婚姻的發展,卻不保證質量是否一貫。
金錢,能讓一個人用來做很多事情,卻不能用來買回你這一輩子所花出去的時間。
金錢,仍無法解決很多特定的問題。

當碰到無解的問題時,有些人往往感嘆、巴不得這樣的事情可以用金錢來解決——
花多少錢都可以,希望討得不愛你的人多看你一眼、把你這個人放在心上。
花多少錢都可以,希望能夠挽回對你失去感覺的人的心。
“妳出一個數目,然後把那個男人讓(還)給我吧!”
“我給妳一筆錢,然後妳就此忘了我對妳作出的種種傷害,好嗎?”
“要多少都可以商量,只求妳簽字離婚...”

郭德剛的相聲裡還有這麼一段,說他有個明星友人在辦離婚,她的律師算了算費用,報價十萬人民幣,事後她嘀咕了一句(以下並非原文,而是我所記得的大致內容):離個婚居然要這麼貴,早知道交給黑道處理,聽說兩萬塊也就搞定了。

我其實很佩服那些願意動用金錢(與願意接受金錢)來解決感情問題的人,因為,在這個情況下,我們事實上拿不出別的具體的東西來回應這個問題。所以,採取這樣的方式,其實會比因看重金錢恐受損失而不願透過此道解決事情來得有誠意。因為一方或者雙方有心就問題本身做個了結。雖然,有時這麼做並不盡人意,最起碼,這是對自己感情負責的方式之一。

都說情義無價。但是,當情義消失的時候,金錢卻是最實用與管用的。
這麼說來,情義又算什麼呢?報廢過期之後跟西北風幾乎沒有兩樣!

“重情重義”是好事,“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也不無道理。

就因為情義無法衡量,所以,當它被收回或停止付出的時候,金錢可以成為一種替代的換算單位。

有人在感情問題上執著於金錢數量的賠償,在外人來看往往會被直覺地認定是利益使然,可我卻覺得,這背後多多少少最計較的、還是先前付出的情義。雖然明明知道,這根本就是一筆算不清楚的胡塗帳。

有的時候,本意上並不想用金錢解決的事情,最後卻以高價收買的格局收場——一方一直不肯,原因在於希望在情義方面仍可挽回,而另一方則因不明就理,只能一直加碼。結果,要情義的一方發現堅持下去並不會改善事態——終於在認清對方的堅持之後放棄,反倒成了別人眼中的得利。

這麼說來,金錢不太多的人,相對也就應該沒有什麼拈花惹草(或招蜂引蝶)、始亂終棄的本錢。或者應該說,根本沒有那個容你亂來的權利,因為你事後負擔不起善後的責任。

也就是說,我們其實並不知道也無從預料,每個人的外遇潛質究竟是來自個人經濟能力的加持,還是本性就是不負責任所致。

面對金錢,人都有一個被打動的價碼。

面對感情,人也都有一個被打動或者心死的瞬息。這個瞬息是流動的,也是隨時隨地不可得的。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