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都擁有所謂的“秘密武器”;而她的個人秘密,有時也可以成為一件武器。
秘密本來就是一種不能說的事情。它的價值由來於“不能說”的特質,有一點像處女膜那樣。一旦說出來,它就失去了某種效用,不能再被稱之為秘密。
對他人透露自己的秘密,就猶如無端獻寶那樣,不給聽話的對方太多餘地,強迫人必須收下,然後,你要對這個秘密怎樣,就自己看著辦吧!
願意主動跟人說出自己秘密的人,應該要有如上覺悟。可是,大多數女人對秘密的註解卻有異。
女人往往會用自己的秘密、去換取其他女人的信任以及友情。
所謂的手帕交――又名“閨密”,其親密交情也大多都是彼此用自己的秘密去與對方的秘密交換出來的。
用秘密澆灌的友情,有時懷有很大的保密期待。不管是針對一方還是雙方。
既要聆聽、共享、交換,時而給予意見,還不可洩露出去。這才稱得上是最佳的“密友”。
寫作的女人很難有閨密,因為,自己有些秘密,不能就那樣只說給一個兩個特定的人聽——也不能在沒有轉換成自己滿意的文字之前、就洩露給別人經由他人之口說出去。那個秘密,不管是自己的,還是從哪裡聽來的,都要經過一種心的過濾才可以交出來。這種“體己話”,到了最後是經過一種蛻變程序之後再公開的。因此,習慣了不跟人太多說自己的私事,交朋友往往無法往深了去,也是一種寫作職業病後遺症。
寫作的女人不交閨密,也是因為知道、不會有那麼多的女人願意把自己的隱私洩露給一個哪天有可能把這些私人故事發表成文字的人。
雖然,在這個網路發達的年代,很多寫作的材料都可以經過資料查找獲得,沒有太大的必要從身邊的人們身上去挖掘,可是,交友與待人的習慣還是沒多大改變,淡淡的來,淡淡的去。偶遇有緣人,合得來而且話談得深刻,就已經很知足了。
我還是喜歡把我的秘密與別人告訴我的秘密都埋在我的“秘密花園”裡。哪天,再從花園裡摘個一兩朵還是一大束,拿出來送人或者插在瓶裡。不需要成為我的閨密,你也能聞得到一點花香、看到一點色彩。
秘密武器,只能在非常時候使用。若經常一邊使用、一邊又要聽話的人為你保密,那就不叫什麼“秘密武器”了。那叫做任性,叫做強人所難。我最煩的是這種女人。
有一次,聽一位在美國長大的女子形容她自己是個“不做小女孩子家勾當”的人--”I don't do girly thing.”,以抗議一位才剛跟她認識不久就把自己與男友的感情問題全部傾倒到她身上的女人。這讓我想起以前的我,曾經喜歡一邊聽這種八卦,一邊樂於為對方出餿主意、而一邊卻又看輕這樣的女子。其實,我沒有理由去討厭用秘密交換友情的女子。就像我覺得秘密本身可以是個人身上的一件武器那樣,你要怎麼用他,那牽涉到的是你個人的人生觀與處世態度。總不能只是因為跟自己不一樣,就說都是別人有問題吧?或許,很多人的問題與煩惱,都是這麼跟人互相比著比著比較出來的。
像我自己,最近也很沮喪地發現,不跟人說自己心事的習慣,到頭來被枕邊人告知:他覺得,他的朋友們都認為我是個很難接近的人。他說:你這個人在人前甜美有加,但是不知道為什麼,人家最後都不會想要跟你聯絡--他覺得我的外交作法有問題。
這也是一個我還沒有告訴過他的秘密--只要是他先認識乃至非常熟稔的朋友,我都不想跟他們走得太近。除非,那個人非常非常值得深交,那麼我會想盡一切辦法花時間跟那個人建立友情,會讓彼此之間的感情比你們之間的還要好。
也難說,他的朋友跟我的想法差不多,都是不喜歡跟自己朋友的配偶走得太近的人。你的好朋友,不一定就要成為我的好朋友。我與枕邊人之間的秘密或者問題,也不一定是我樂於讓一位我們兩人都認識甚至熟識的人知道或者“分享”的。
雖然,我是一個會用特殊方式處理秘密的人,但我若要真的為別人或為我自己守密,那是打死不說的。這是我另外一個不怎麼讓人家知道的強項。
Monday, August 6, 2012
Subscribe to:
Posts (Atom)